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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出臺《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促進條例》推動新舊動能轉換
《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日前經山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該《條例》是一項引領和推動改革的創設性立法,是全國首部以新舊動能轉換為主題,促進高質量發展的地方性法規。
建立以用地、用水、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單位資源要素產出效益為導向的企業績效評價制度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石曉介紹,“多年來,山東省產業和能源消費結構偏重,全省能源指標特別是煤耗指標異常緊張。有效破解能源資源、土地空間等傳統生產要素的制約,必須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倒逼’企業主動節能降耗,推動落后產能轉型升級?!?/span>
石曉說,對此,《條例》規定建立健全以用地、用水、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單位資源要素產出效益為導向的企業績效評價制度和畝均效益企業分類評價制度,提高投入產出效率,推動資源要素向優質高效領域集中;建立全省統一的能耗大數據平臺,為單位能耗產出效益評價和用能權交易等提供基礎支撐;推進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建立用能指標省級統一調配制度。
在傳統產業提升、新興產業培育方面,《條例》明確了山東“十強”產業,并且有效銜接關于建立“優勢產業集群+人工智能”推進機制的工作部署,規定實施“互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行動計劃,加快發展“網絡經濟、標準經濟、品牌經濟、融合經濟”等新業態,優化品牌建設環境,提升產業創新能力和品牌競爭力。
界定容錯免責標準,因缺乏經驗出現失誤后被免于追責的單位和個人,表彰獎勵等不受影響
針對目前各市產業同質化問題,《條例》規定設區的市結合實際選擇確定本地區優先發展產業集群,省人民政府根據全省生產力布局予以統籌,并在土地、資金、能耗指標等方面予以重點支持,以充分發揮產業集群的集聚作用和協同效應。
《條例》還規定高等學?!霸鲈O面向新經濟、新產業、新技術的學科專業,推動教育和產業統籌融合”;同時規定“加大高精尖領軍人才、高素質實用型技能人才培養和柔性引才力度”,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
《條例》從正面鼓勵大膽探索、先行先試,規定“建立區域差異化督導考核制度”“完善國家工作人員激勵機制”,對在新舊動能轉換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按照“三個區分開來”的原則,《條例》將“一個符合、三個有利于、一個前提”的要求融入到法規中,明確界定容錯免責標準。
規定“對在推進新舊動能轉換工作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錯誤,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錯誤,以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導致改革創新未能實現預期目標,但是符合國家和省確定的改革方向,有利于推動高質量發展,決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且未牟取私利或者損害公共利益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從輕、減輕和免予追責”“經確定予以免責的單位和個人,在績效考核、評先評優、職務職級晉升、職稱評聘和表彰獎勵等方面不受影響”。
同時,規定建立完善澄清保護機制,“對受到不實反映或者誣告陷害的單位和個人,按照程序及時予以糾正,并消除負面影響”。